娜娜's profile娜写年华---我的小世界PhotosBlogListsMore ![]() | Help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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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/5/2009 丢失的力量---纪念我们的十年这不是一篇酝酿已久的文章,而是突然闪现的灵感,送给你和我。 电脑上正放着那首《十年》,我们竟然已经认识了十年。十年是人生中一段不短的时光,在这十年中有很多人在我的生命中来了又走了。来的时候无一不是轰轰烈烈,走的时候也无一不是了无痕迹,所以这更让我惊讶于我们至今还保持着的友谊。 人生最美好的青春年华与你一起度过。十四五岁的年纪,情窦初开,你用尽全力去爱,包容我的所有。我现在常常惊讶于你当年那种坚决的口气,我以为只是小孩子的戏言,你竟然不可思议的做到了。我们有过太多的回忆,我已不记得具体的故事,在我脑海里闪现的都是一幅幅画面:校园里,马路上,公园旁,山顶上,家乡的每一寸土地都留下了我们的脚步。 纵然有太多的好,可惜,那时的我还没有长大,还没有学会怎样去爱一个人。或者说,我们在错误的时间相遇。任性的我就这样给你留下一道深深地伤痕,悲伤的回忆不想重提。 再后来,经历了很多,我们终于重归平淡,又可以心平气和的坐在一起吃饭聊天。我说不出此时对你的感觉是什么,不是爱情,超越友情,又称不上亲情。我只想说,真的很谢谢你,在我需要的时候永远不会让我失望。很多的孤独无助的时候我不见得告诉你,却常常想起你,想起你就会很温暖。 回首过去的种种,感慨万千,如今的你终于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,我真心的替你高兴,并且送上诚挚的祝福。现在,用陈奕迅的歌词形容我们再贴切不过了:“十年之前,我不认识你,你不属于我。十年之后,我们是朋友,还可以问候,只是那种温柔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。” TrackbacksThe trackback URL for this entry is: http://katjanine.spaces.live.com/blog/cns!37E7CB3306D8BD45!2880.trak Weblogs that reference this entr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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